“不是告诉大家知识点,而是告诉大家如何做!”
4月14日晚8点,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吉高律师亮相无讼直播——战“疫”公益培训之建工房地产专栏,做了主题为“建工案件合同效力争议办案技能”的直播,短短两个小时里,吸引了两万余人在线学习。
本次课程是周吉高律师对数十个近期办结或者正在办理的建工案件归纳整理后形成的。从合同效力类型及法律效果和合同效力争议表现形式、影响建设工程合同效力的因素、如何主张建设工程合同效力、如何判断EPC、BT、清理类补充协议的合同效力、合同无效与合同性质、相对性的关系五个维度来系统阐述建工案件合同效力争议的办案技能。
关于建工案件,建设工程合同效力直接影响当事人的主张,包括但不限于:答辩思路、举证范围和重点等内容,进而影响案件的裁判结果。此外,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很多,哪种情况下合同无效,法官具有很大的裁量权,如何以合同效力为中心办理好建工案件?
直播中,周吉高律师首先列举了一个案件——发包人以承包人逾期竣工、拒绝整改质量问题为由起诉,请求:1.解除合同;2.承包人承担因其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违约金及赔偿金2亿元;3.因质量不合格,返还已付工程款2亿元。
周吉高律师将其答辩思路分为“常规思路”和“合同效力思路”两种:常规思路,即从解除权的构成要件角度出发,结合发包人举证情形,分析判断解除合同的构成要件是否具备,若不具备,则大部分请求不成立。合同效力思路则需提出合同是否无效?若无效,发包人解除合同请求不成立,违约金请求不成立。同时,对于主张全部剩余工程款的实现方法,周吉高律师讲解了“通过解除合同、及通过确认合同无效”两种方法。
通过对前述案例路径实现的思考,周吉高律师认为,对合同效力的主张极为重要!随后,他就“合同效力类型及法律效果和合同效力争议表现形式,影响建设工程合同效力的因素,如何主张建设工程合同效力,如何判断EPC、BT、清理类补充协议的合同效力,合同无效与合同性质、相对性的关系”五方面主要内容做了深入剖析。
直播中,不少“学员”隔空表白主讲人,“周老师的书指引我完成了建设工程的起步学习,让我成为一名建工专业律师,感激不尽”、“老师讲得太好了”、“实例多,受益匪浅”……在最后的答学员问环节中,周吉高律师当场选出了一位最佳提问学员,为其赠送亲笔签名书《建设工程专项法律实务》。“蓝色版已经彻底断货,所以今天特别赠送出红色的珍藏版。”他笑说。
新冠疫情暴发后,周吉高律师及建领城达事务所顺应抗疫期间的实际需求,尤其是考虑到疫情属于百年一遇的不可抗力,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法律实务(特别是建筑领域法律实务)问题层出不穷,建领城达研究并发布了一系列专题文章及指南专栏(详见文末)。周吉高律师及事务所将继续研究各类法律法规,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各类课程,通过直播培训、云讲座等方式积极分享。